2022年7月21日 星期四

原始佛教思想論

  1.  大綱論
    1. 原始佛教的處理方式和本書的方針
      1. 本書的原始佛教, 採用廣義的定義
        1. 佛住世到佛滅後百年間, 小乘諸派為分派之前的佛教.
      2. 原始佛教的三大題目
        1. 佛陀論
          1. 佛陀經歷和人格的研究
        2. 教理論
          1. 研究佛陀成道之後, 揭示有關人生問題的教法
            1. 阿舍部經
            2. 本書重心
        3. 僧伽論
          1. 研究佛教教團組織與規定
      3. 經文解釋, 考慮時代背景和對象
        1. 直接將經典所載, 視為顯示佛陀本意並不恰當
        2. 大致上取向是大小乘之中的中間路線

    2. 時勢與佛教
      1. 時勢的概觀
        1. 佛陀不是婆羅門出身, 而是剎帝利, 出生地是邊陲地帶
        2. 佛陀修行地點為新興國家, 教線拓展也以新興國家為主
          1. 標榜非婆羅門主義, 
          2. 信眾主要是煞帝利, 長者,  居士等 
      2. 當時的思想界
        1. 正統婆羅門
          1. 雖失其勢力, 仍片佈於各地, 根深蒂固的儀禮在日常生活上發揮影響力
          2. 俗信則以其衍伸的樊天/濕婆/毗湿奴
        2. 沙門團
          1. 有特種主張的教團, 稱為沙門, 可以思想家待之
            1. 常見論, 主張無論世界或是自我, 都是常恆的
            2. 半常半無常論, 主張世界與有情, 一部分無常一部分常恆
            3. 有邊無邊論, 論是世界無限或有限
            4. 詭辯論, 對於任何事情,  不作決定性的解答
            5. 無因論, 主張一切只是偶然, 無因果關係
            6. 死後論, 就死後的意識狀態作種種解釋
            7. 斷見論, 主張死後一切斷滅
            8. 現法涅槃論, 論述何種狀態是現下的最佳狀態
        3. 六師
          1. 倫理的懷疑論
            1. 主張善惡主要依據習慣而定,  故行惡或行善, 無對應之業報
          2. 生命派
            1. 吾人和運命有自然運行之規律, 非人力所能改變
            2. 淡然處之, 歷經百劫, 方能解脫
          3. 唯物論
            1. 人只是四大組成, 死後一切皆無,
            2. 人生目的僅是快樂
          4. 物心不滅
            1. 機械性的論述, 人的要素離散聚合形成生死
            2. 要素不滅, 藉此脫離對生死的恐懼
          5. 氣氛主義者
            1. 依據氣氛回答而成的判斷才是真理
            2. 依不同的氛圍決定萬物的尺度
            3. 當時若認為有, 那回答有, 即是真理
            4. 爾後認為無, 回答無, 也是真理
          6. 命與非命的二元論
            1. 書中未作詳細論述
        4. 原始佛教的地位和特長
          1. 佛教的態度, 像是將當時最優秀的思想綜合再發展
            1. 五戒來自婆羅門教的規定
            2. 人生觀和世界觀遠承自奧義書
            3. 間接或直接的和廣義婆羅門教思想有因緣

    3. 教理的綱領
      1. 佛陀的說教法及其考察法
        1. 說教與教理
          1. 非單純從科學或哲學出發, 理論性的解釋世界與人生
          2. 具備宗教性的目的:如同自己獲得解脫, 也希望他人獲得解脫
          3. 避免為了理論而理論, 但也非單純的福音傳遞
            1. 注重實用化的哲學和理論
          4. 考察是以人生為中心的世界, 就出發點而言, 非形而上學
          5. 觀察世間的目的, 是要尋找出常恆不便之法
          6. 可以說出發點非形而上學, 但目的具備形而上的色彩
        2. 考察法
          1. 在一切世間, 如實觀察一切世間, 離一切世間之執著, 不著一切世間
          2. 如實觀察
            1. 避免據情執而左右認識
              1. 冀望/嫌餓而對實際的東西增添刪減/色彩
              2. 避免感受影響觀察
            2. 從內在觀察心理活動的現象
            3. 作價值性觀察的, 是廣義的倫理的存在
            4. 考察之中包含理想的認識.
      2. 以正法為要
        1. 如實考察的對象是法
        2. 原始佛教的根本也是為了悟此法且修行.
      3. 法的意義
        1. dhamma
          1. 與中國的道, 西方的理性相當
          2. 兼具宇宙的規律和道德的規律
        2. 法的分類
          1. 法性
            1. 自然具備的理法
              1. 如實的事實世界有關的理法
              2. 必然如此的理想世界有關的理法
            2. 一切所以如此, 是因於所以如此的法性
            3. 因果, 善惡, 現象等等皆屬此類
          2. 教法
            1. 認識之, 而應用於目的而施教的法
            2. 四諦, 苦, 集, 滅, 道
              1. 世界是苦, 苦的原因來自渴愛慾望
              2. 如果想消滅苦, 需要進行八正道來去除渴愛

  2. 事實的世界觀, 苦集二諦論
    1. 作為世界原理的因緣觀
      1. 當時的世界觀
        1. 宿命論
          1. 就個人命運而言, 一切皆因前世所造的業而決定, 與後天行為無關
          2. 世界依其本身固有的規定而決定的途徑運行
          3. 決定論
        2. 神意論
          1. 一切依存於神的意志
        3. 偶然論
          1. 無因無緣, 一切皆是偶然
          2. 機械性的世界觀
        4. 佛陀對此三者保持批判的態度
          1. 在這三個世界觀中, 缺乏個人對自身的行為的責任, 無視個人努力
            1. 在超人的規定下, 道德的善惡也是既定的行為
            2. 在偶然的規定下, 善惡僅是偶然
          2. 佛陀並沒有進行理論性的駁斥
          3. 佛陀追求的世界觀, 既要能解釋世界現象的理論價值, 也需具備增進人生道德的實務價值
      2. 因緣論
        1. 佛陀提出的世界觀
          1. 一切現象成立在相對的依存關係上, 若無此關係, 任何事物皆不成立
          2. 因緣則是指稱此關係的名稱
            1. 因:hetu, 緣:paccaya, 條件:nidana, 集: samudaya
          3. 有此即有彼, 此生故彼生, 無此即無彼, 此滅故彼滅
          4. 相對關係可以是同時的依存關係, 也可以是異時的因果關係
        2. 因緣的分類
          1. 同時關係
            1. 世界的一切, 是由認識的主觀與對象的客觀之交涉所構成
            2. 就某方面, 意思是不要去煩惱感知之外的事物
            3. 另一點, 在交涉不存在時, 主觀和客觀方都不存在
          2. 異時關係
            1. 一切存在皆悉無常變遷, 但並非全然斷滅
              1. 只要還有因緣(關係)存在, 縱有變化, 但還是得以持續
              2. 變化背後存在法
          3. 佛教的因緣論是因果律
            1. 不只論理的因果, 也包含道德的前後關係, 主客體的依存關係
          4. 與其他說法的比較
            1. 以人意取代神意, 天意
            2. 衍伸自宿命論, 但之中允許了後天的作用

    2. 有情論的概要
      1. 無我論
        1. 有情, satta, 亦即生物的存在
          1. 有情建構在主觀客觀之間的關係而存, 也是因緣的產物
          2. 又謂之名色
            1. 名:精神要素
              1. 受, 想, 行, 識等四蘊
            2. 色:物質要素
          3. 依據觀察角度的不同, 給予其他分析要素
            1. 六界, 五蘊, 四食, 十二處, 十八界等
              1. 有時著重身體, 有時著重精神
            2. 六界:
              1. 地是骨肉, 水是血液, 火是熱氣, 風是呼吸, 空是空隙, 識是精神活動
            3. 四食
              1. 段食, 觸食, 思食, 識食
              2. 段食指肉體要素, 其他是精神要素
            4. 五蘊
              1. 色:物質
              2. 受:感情
              3. 想:表象
              4. 行:意志
              5. 識:悟性, 意識
          4. 生命只是種種要素所組成的集合體, 而非固定的獨立體
            1. 各要素念念生滅, 故無恆常的我體, 於是得出無我論
      2. 有情成立的動力因
        1. 將各要素結合成有情, 並使其行動的動力, 佛陀稱為業, 或稱無明, 或稱欲
          1. 無明:知性上,  認知為無始的無知, 生命基本的生存意志
          2. 欲:渴愛, 執著, 無明的另一種表現
          3. 業:生命因為意志活動而產生的結果
        2. 無明強調的是生存意志與生俱來的無知狀態, 
        3. 欲強調的是生存意志的慾望
        4. 業強調的是生存意志活動後的結果
      3. 有情的本質
        1. 有情要素的區分是為了方便觀察, 認為兩者可以分離是種錯誤
        2. 無我論強調的是我的變化性
          1. 一方面幫助個體脫離我執我欲, 一方面成為獎勵愛她的道德元素

    3. 心理論
      1. 生命與心理活動
        1. 以無明為基礎而有生命活動, 生命活動帶來心理活動
      2. 感覺器官
        1. 五根, 眼耳鼻舌身
        2. 被視為物質的存在, 後天性, 可破壞可生養, 肉體的一部分
        3. 意根, 總和五根資訊來認知外界
        4. 五根加上意根成為六根, 當強調其是認識外部的機關時, 稱為六根門
      3. 認識的過程
        1. 六根六境而有六識
          1. 眼根/色境/眼識
          2. 耳根/聲境/耳識
          3. 鼻根/香境/鼻識
          4. 舌根/味境/舌識
          5. 身根/觸境/身識
          6. 意根/法境/法識
        2. 認識包含了主觀(六識), 客觀(六境)以及感覺器官(六根)
        3. 舉例來說, 看到血產生不安的心態
          1. 眼根和色境為緣生成識
            1. 眼睛看到特定光波, 認知為紅色
            2. 眼睛看到形狀, 認知為液體
          2. 識彼此結合而生觸
            1. 綜合上述觀察, 大腦認知到看到血液
          3. 與觸共生受想思
            1. 看到血液, 下意識感受到不快的是受
            2. 主觀意識理解到這種是血的是想
            3. 因此決定去處理的是思
      4. 內心作用的概觀
        1. 內心作用大體分為兩種
            1. 主體, 今日所謂的統覺, 自我意識
            2. 五蘊的識
          1. 心所
            1. 心的種種作用
            2. 五蘊的受, 想, 行
        2. 五蘊中的心
            1. 感覺和感情的合併
            2. 受有三態, 苦, 樂, 不苦不樂
            1. 對象浮現在主觀意識中的作用
            2. 記憶浮現或是想起對象也是想
            1. 形成有為, 故名為行
            2. 之所以五蘊是有為, 亦即是無常變遷, 都是因於此力
            3. 個人感覺偏向低階的喜惡而決定的初步決策方向
              1. 更加偏向與無明的生存意志
              2. 爬蟲類大腦的傾向
            1. 籠統的時候指稱心的全體作用
              1. 通用於心, 意, 識
              2. 識偏向判斷推理為主的心理行為
              3. 心則是偏向情意
              4. 意偏向認識外界機關
            2. 狹義上, 則是作為統覺, 悟性的作用
              1. 受想行依存於觸
              2. 識依存於名色
              3. 前額葉等靈長腦的部分
        3. 佛陀藉由揭示心理活動來增進個人修養
          1. 生命以無明為根基
          2. 而以此生起的識, 當識增長成了所謂的智慧時, 卻與無明相背離
          3. 所以修養的過程變是無明為基礎的本能意欲解脫進入純粹精神生活的智慧的爭鬥
          4. 支援本能的我執和我欲的稱為煩惱(kilesa), 使(anusaya), 纏(bandha), 漏(asava)
          5. 支持解脫的稱為智(panna), 慧(nana), 明(vijja), 簡言之, 菩提心
        4. 煩惱之一例, 欲
          1. 愛欲
            1. 肉體上快樂的欲求
          2. 有欲
            1. 自我存在的欲望, 個體持續的欲求
          3. 繁榮欲
            1. 權, 財, 乃至自由
    4. 業與輪迴
      1. 佛教教理上的輪迴觀之意義
        1. 佛陀認為, 人生並非只是一期的存在, 而是依據業力, 無始無終相續不斷
        2. 出自印度當時的一般思想, 一般與常我論相輔
        3. 和佛教的無我論較難融合, 既然無我, 那輪迴前後的主體如何做相等性的檢查?
      2. 與死後的相續有關
        1. 死亡時, 意識的活動隨著五根之破壞而休止
          1. 生存意志, 無明, 則將生時的經驗, 業, 銘刻成性格而持續下去
          2. 輪迴後, 性格再回五蘊, 又回有情之力
          3. 佛教所說的輪迴不包含記憶, 只是單純無意識的性格
      3. 特就業的本質而論
        1. 有情以業為自體, 成為業之相續者
        2. 以業為母胎, 以業為眷屬, 成為以業為所為者, 此上下之區別皆以業而分配
        3. 世間依業而轉, 有情依業而轉
        4. 有情之受業而纏縛, 猶如車之依軸而行
        5. 性格來自過去經驗的積聚, 生命活動又創造新的經驗, 改變性格, 如是無限相續, 是謂輪迴
      4. 前生與後生之間的人格關係
        1. 個體而言, 性格累積經驗, 累積業而不斷改變
        2. 當死亡時, 形體無法維持, 五蘊獲得新的形態, 形體變成其他生命形式, 而無意識的性格延續, 繼續累積改變
      5. 業與果的性質及其倫理的妥當性
        1. 如同前業, 但以更進步的型態表現結果
          1. 累積在無意識性格上的好壞都自然轉移給後生
            1. 今生勤勉則來生勤勉等
        2. 倫理道德性的業與果
          1. 善因善果, 惡因惡果
            1. 一個解釋是性格造就世界
            2. 或是以穿越多次轉生的平衡來解釋
        3. 善惡與禍福的一致性, 縱使難以證明, 也是不能放棄的追求
      6. 有情的種類
        1. 設定受到當時主流思想的影響
          1. 五趣:地獄, 畜生, 惡鬼, 人, 天
            1. 加上阿修羅則是六趣
            2. 中日的六道輪迴依此提出
          2. 三界
            1. 欲界
              1. 欲求最盛之處
              2. 地獄到一部分的天人屬於此處
            2. 色界
              1. 還有物質身體的天部
            3. 無色界
              1. 沒有物質身體的天部

    5. 特就十二緣起論而論
      1. 佛陀的根本世界觀
      2. 十二因緣論
        1. 無明
        2. 名色
        3. 六入
        4. 老死
      3. 受到當時思想的影響
        1. 人由欲構成, 隨從欲而有志向, 隨從志向而有業, 隨從業而有果
          1. 業:karma, 果:phala
          2. 對照緣起觀, 無明:欲, 行:志向, 識/名色:業, 生老死:果
        2. 數論派的二十四諦說
        3. 佛教比較特殊的點: 從六入到取, 著重心理條件的認識論.
          1. 從感官(六入)開始的心理活動如何和世界(有)產生連結
      4. 往觀
        1. 老死, 老死悲憂苦惱是人生不能免的命運, 何以有老死?
        2. 生, 會有老死的苦惱是因為有生, 何以有生?
        3. 有, 抽象意義的存在, 因為有存在, 才會有出生, 何以有存在?
        4. 取, 追求或執著的意思, 基於對自我的執著, 意欲完成其欲望的意志
          1. 個人觀點是偏向能區分自我和世間的意願, 而這意願又從何而來?
        5. 愛, 有欲/性欲/繁榮欲, 生命活動的本源力
          1. 欲的本源是欲本身, 有意欲生存的欲望而有執著, 有執著而有存在, 有存在而有生, 有生而有老死
          2. 另一方面, 欲也可以視為一種心理活動, 由此又可以追尋其來源.
        6. 受, 感情, 感情造就心理活動
        7. 觸, 感受/感覺, 感情由感受/感覺而生
        8. 六入, 感受來自於知覺器官
        9. 名色, 名色的籠統意義是身(色)與心(名)的總括, 知覺器官自然由此而生
        10. 識, 意識主體
          1. 原本可以視作名色的一部份, 但是佛陀將此獨立出來, 強調認識論中, 主觀獨立的意識 
          2. 識成立的條件是由於有客觀的名色, 故離此名色, 識不能單獨存在
        11. 行, 
          1. 身口意升起活動的原動力
          2. 也就是業所累積的性格意志
        12. 無明, 無始以來的存在意志
      5. 分段來說
        1. 老死, 生, 有, 
          1. 生老病死的事實性觀察
        2. 有, 取, 愛
          1. 主觀意識獲得身分的經過
        3. 愛, 受, 觸, 六入, 名色
          1. 從物理的身心一路到欲望的心理活動
        4. 名色, 識
          1. 認識論下主觀的自我和客觀的身心
        5. 識, 行, 無名
          1. 結合業論的生命根柢

    6. 存在的本質
      1. 原始佛教中以生命為中心的現象做考察
      2. 原始佛教對存在本質的探討
        1. 實在論
          1. 物是所予的, 心也是所予的, 兩者都是無始無終的
            1. 六界/五蘊皆是獨立存在的要素
          2. 物質上, 地水火風四大為本質
            1. 眼耳鼻舌身五根和色聲相味觸五境為四大造就的物質現象
        2. 觀念論
          1. 物心皆所予之物, 更進一步的, 心是主要素, 作為價值的世界全是心之所作.
            1. 一切世界是在六根六境的認識之上成立
              1. 透過感官才能經驗世界, 認識論
              2. 無感覺則無世界, 主意論/觀念論
              3. 一切依識而立
        3. 空論
          1. 因緣所生法, 我說即是空, 無宇宙論
          2. 理論上的空
            1. 從法性出發
              1. 法性:指在變化中恆定不動的一定法則
                1. 形而上的解釋是, 活動現象的根柢是不動的理念
              2. 佛陀說的空正是法性本身
                1. 個人感覺有點為了硬接上形而上學而附會.
          3. 實務上的空
            1. 佛陀的空, 專注於精神的修練
              1. 令人捨棄變化相與個別相
              2. 概念上讓人安於虛無境

    7. 對於存在的價值判斷及其根據
      1. 將一切事物做價值的判斷, 實現人生至高的理想才是其目的
      2. 一切苦
        1. 所予的世界對於我們的要求有何等意義?
          1. 苦, dukkha, 世界是窮迫, 有限制, 不足倚賴的
          2. 佛教的起源是為了解生人生苦的大問題
      3. 無常無我
        1. 無常, anicca
          1. 一切都是變動不居
            1. 世間, loka, 此一語詞即含有可破壞的意思
          2. 依據人腦的獲得和損失的不平等補償機制, 即使變動的好壞是客觀的50%/50%, 人也會認為活的苦大於樂
        2. 無我, anatta
          1. 我在這邊指的絕對的自主
          2. 在此世間並無真正的自主, 色受想行事皆非如意轉.
      4. 換言之, 佛陀對世間的觀察: 因為世間變化無常, 而變化又盡如我意, 所以世間一切皆是苦, 而且解脫方式, 是以空待之:這些變化苦痛存在, 雖有卻等於無.
        1.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一切苦, 一切法空
        2. 非消極的厭世, 勿惑於眼前之慾望而忘記求真.
      5. 常樂我淨
        1. 大乘佛教的理想
        2. 常, 來自有欲
        3. 樂, 來自愛欲
        4. 我, 來自自主欲, 繁榮欲
        5. 淨可視為對於此等欲的淨化

  3. 理想及其實現
    1. 修道論總說
      1. 修道的根本方針
        1. 不強調無限的生命
        2. 依有限的生命中, 脫離依無明, 欲愛, 我執, 我欲等名稱所表現的個體的意志之束縛
        3. 注重即效性:行之,則得以見之
      2. 不苦不樂的中道
        1. 極端的苦行是錯誤的, 快樂主義也非真道
      3. 一方面鼓勵自以小我執為基礎的生活脫離, 過出家無欲的生活
      4. 一方面也鼓勵在世俗生活中, 過著淨化且重於道德的生活

    2. 一般的道德
      1. 宗教是現實的人與超人之間的關係, 而道德主要建構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
        1. 共通點是為他而奉獻自己
      2. 佛教中, 涅槃解脫的超自然為其宗教超人神格的部分
        1. 為了實現, 必須犧牲我執, 我欲
          1. 一方面過著離欲生活, 一方面重視積極的道德生活
      3. 止惡作善的根據
        1. 功利方面, 生命論的業報因果法可以導出善因善果, 惡因惡果
        2. 連帶觀, 將世界解為共業所感, 類似大我的概念
        3. 同理心,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4. 個人/家庭方面
        1. 方便具足
          1. 職業修養的完備
        2. 守護具足
          1. 財物保全的完備
        3. 善知識具足
          1. 道德修養的完備
        4. 正命具足
          1. 過著與收支對應的生活, 避免濫費和過度節儉
      5. 社會團體方面
        1. 四攝事
          1. 布施
            1. 富者施才予貧者, 賢者施法予愚者
          2. 愛語
            1. 互相以和悅之言慰問獎勵
          3. 利行
            1. 應該以團體生活的利益做考量
          4. 同事
            1. 讓自己童話於團體, 依循團體規則

    3. 信者的修道
      1. 外在
        1. 諸惡莫作, 諸善奉行的倫理道德修養
      2. 內在
        1. 世間是無常, 是苦, 而原因在於人有無盡的慾望
        2. 消滅此苦的方式是行正道, 作為結果而到達的解脫是真正的救濟
      3. 三歸, 五戒, 持齋
        1. 考慮項目精神, 應當是過著符合道德的生活, 定時沉澱給於自省的空間

    4. 出家的修行法
      1. 痛感人生的無常, 苦, 空, 非我而出家
      2. 戒律大多是因應時, 處, 位而定, 過分拘泥戒律條項亦不符合佛陀精神
      3. 精神修養法三學
          1. 包含戒律的高等道德
          1. 一心一境的禪修
          1. 對於輪迴和解脫的正當理解和判斷
        1. 衍伸出五根, 八正道
        2. 對於已知者, 法如筏, 亦應捨, 何況非法
      4. 智情意以及其修養法
        1. 修道目的在於解脫, 令人從執著解放而安住於無礙的世界
          1. 同時有情意方面(心解脫)和理解方面(慧解脫)
        2. 智的方面
          1. 對於世間的正當的價值判斷, 非一般的依據理論性知識的主知主義的見解.
          2. 觀世相之苦, 令知識從煩惱解放.
        3. 意志方面
          1. 消極面是抑制基於我執的意欲之發動, 積極面是肯定無限的大欲, 隨著法欲, 積極的發動意志
            1. 法欲, 提高自己境界的欲
        4. 情感方面
          1. 抑制個人情感, 但獎勵高等情感, 好比道德藝術等
      5. 禪定的修養
        1. 端坐, 調制呼吸, 制御諸根, 凝思
        2. 禪定四階段
          1. 初禪 
            1. 專念某對象, 逐漸去除欲情, 終至不善心滅, 
            2. 依此欲與不善之遠離, 修禪者有悅與幸安之感, 亦即有法悅
            3. 但猶存有關於對象之分別, 故還有思慮, 表象的方面未靜
          2. 二禪
            1. 有關對象的分別思慮靜止, 心唯集中於一處, 內靜一心.
            2. 依表象之沉靜而有喜樂之感
            3. 至此, 降伏其情意與表象之雜亂
          3. 三禪
            1. 幸安與喜樂之情亦捨離, 心完全歸於平靜狀態, 捨(upekkha)的境界
            2. 達到正念(sato), 正智(sampajano), 身體輕安的世態
          4. 四禪
            1. 身體輕安的狀態也泯滅, 忘記其存在, 完全超越苦樂, 心的平靜更加鈍化不動, 捨念清淨(upekkhasati parisuddhi)
            2. 到達湛藍, 如明鏡止水
          5. 觀止之前取得平衡
            1. 過於止而喪失活力, 過於觀而散亂, 取平衡
        3. 四無色定
          1. 空無邊處定
            1. 心中泯絕外界差別相的修行
          2. 識無邊處定
            1. 心中泯絕內在差別相的修行
          3. 無所有處定
            1. 一切空
          4. 非想非非想定
            1. 捨棄一切空
        4. 修禪在於不執著禪定, 如實見聞而脫離隨見聞之執著, 

    5. 修道的境界與羅漢
      1. 聖者非天生, 佛陀原本也只是一介凡夫
      2. 修行的境界
        1. 預留果, 一來果, 不還果, 阿羅漢
        2. 大體上是通過不斷認真休養, 直到某一機會點火而悟道.
        3. 未解脫者和開悟者的差別, 往往在面對危難時的表現有顯著差別

    6. 涅槃論
      1. 涅槃, 止息的意思
      2. 兩種涅槃
        1. 有餘依涅槃
          1. 已解脫, 脫離輪迴界之境界, 但此身猶存
          2. 無明渴愛盡歇, 去除我執我欲而無我
          3. 煩惱滅後, 某種積極力量發生, 空
        2. 無餘依涅槃
          1. 此身亦捨, 永遠隱沒不現
          2. 非單純消極的虛無, 背後一樣有某種積極性的力量
            1. 絕對法性, 或是說絕對意志
  4. 補充
    1. 印度諸派中, 不少教派都是依據禪的思維, 以某種對象將心統一, 當對象占滿全部意識時, 對思維者會產生實在的直感
      1. 不同教派的某種對象不同, 奧義書的樊我, 數論的二元, 佛教的緣起
    2. 緣起
      1. 行的多義
        1. 純心理的用法, 意志偏向潛意識的部分
          1. 善行, 惡行, 不動行
        2. 生存活動的全體也可稱為行, 
          1. 身行, 語行, 心行
        3. 內外一切現象, 
          1. 諸行
        1. 教法
        2. 因緣
        3. 德行
        4. 現象, 一切法

總體心得
  • 世界變化不是人可以完全掌握或是理解的, 這和內心的期待產生落差, 而會有負面情緒, 會有苦
  • 十二緣起追朔苦的來源, 從外在到內在, 到感官, 最後到表層意識和底層意識
  • 修行是和底層意識的欲求, 也就是無明, 做交流, 
  • 除了構成無明, 最主要的生存意念, 希望能透過修行增添其他意念
    • 空, 這層意念的目標是可以更客觀地看待自己, 以更局外的觀點操作自身
    • 從第一人稱變成第三人稱這樣
  • 輪迴無法觀測不論, 但是業會改變性格這點倒是無可反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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