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敘
- 六派之前的思想史概觀
- 梨俱吠陀:從自然神之上, 建立唯一的原理, 梵, 由此原理產生萬有
- 梵書:引入梵與我的探討
- 奧義書:導入梵我同一論, 泛神論, 觀念論, 實在論乃至輪迴論與解脫論
- 奧義書中期, 諸多學派產生
- 正統婆羅門的潮流: 繼承古來的吠陀神權/祭儀萬能/婆羅門至上, 著重制度
- 有神的潮流: 以三大主神梵天, 濕婆天, 毗濕奴人格神為信仰中心
- 正統哲學的潮流: 組織性的探索萬有本源與現象, 又稱六派
- 非吠陀的潮流: 否定婆羅門教
- 傾向建設性的佛教和耆那教
- 傾向破壞性的順世派 (唯物與享樂)
- 六派主要的異同
- 六派
- 彌曼差派:以梵書為依據, 對於祭儀做神學性研究
- 吠檀多派:依據奧義書而組織其梵教
- 數論派:以理論為主
- 瑜珈派:以實踐為主
- 勝論派:著重概念的分析與綜合,
- 正理派:論理的方法論
- 知識論
- 現量:直接感覺的見聞覺知以及其結果的知識
- 比量:推理得知的知識
- 聲量:以權證做基礎的知識
- 比喻量:初始僅知名稱, 爾後才知實物的知識
- 本體觀
- 一元論:吠檀多視唯一的梵為精神性的實在
- 二元論:數論和瑜珈認為萬物由二者結合形成:
- 精神原理的無數神我
- 物體原理的唯一自性
- 多元論:勝論和正理走機械論的多元主義, 萬有由種種原理結合而成.
- 有情觀
- 自身是常駐不變的靈體, 而此靈體與性質相異的物質身體結合, 造成本性被蒙昧
- 肉體為精神的牢獄, 煩惱妄見由此而生
- 解脫的修行依賴真智, 真摯不僅依道理也需透過自身體現.
- 彌曼差派
- 正統派中的正統派, 以吠陀聖典為依據而組織其教義
- 知源僅只聖教量
- 廣義吠陀聖典包含集錄, 梵書, 經書
- 依內容可分為
- 偏向實踐的業品, 紀載婆羅門日常祭儀和義務
- 偏向理論的智品, 紀載大我和小我等哲理
- 以奧義書為主
- 彌曼差派研究業品
- 解釋祭儀的起源, 意義和執行方式
- 聲常住論
- 語言都是由實在之聲所發顯
- 所有概念和名稱都是梵的表現結果, 語言的傳遞依賴梵心中恆存的常住之聲的發顯
- 我聽到"馬"時, 心中恆存的"馬"性發顯, 而產生馬的觀念
- 非常類似柏拉圖的理型說
- 因此, 祈禱的語言, 觸發其根底的實在之聲, 具有無限常住的神祕力
- 業觀
- 業力又名無前
- 祭祀之前無之, 行祭之後始得
- 藉由祭祀享受種種果報
- 數論派
- 二十五諦
- 僧佉制數論,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諦,故一切法攝入二十五諦中,名為制數論
- 神我, 自性, 覺, 我慢, 意, 五知根, 五作根, 五唯, 五大
- 五唯:色、聲、香、味、觸
- 五大:地、水、火、風、空
- 十一根: 意, 五知根, 五作根
- 萌芽自梨俱吠陀, 培養自奧義書及摩訶婆羅多
- 與原始佛教和耆那教相似, 和瑜珈派是姊妹關係
- 將原人歌裡面的原人轉為神我
- 思想特徵
- 指出吠陀的過失, 不認為吠陀是絕對的權證
- 排除神或梵的唯一原理, 樹立自性與神我的二元
- 特別重視物質之原理, 一切發展皆與此有關
- 分析種種現象界的事項, 於彼此附上因果關係
- 二元
- 精神之原理的神我
- 精神的本質, 擁有無數個
- 身體經驗之主體, 各人的我互異
- 特質是不變不動, 雜多, 主觀
- 物質之原理的自性
- 物質本質, 又稱原質, 本體上唯一 客觀
- 宇宙由此唯一的實在發展而出
- 動與變化的部分
- 現象界的生滅完全在於自性的開展與收攝
- 感情, 意志乃至理智皆為物質--身體運作的結果, 而非精神.
- 兩者交涉而得現實界
- 自性和神我結合, 使自性的三德失衡, 展開要素而形成世間
- 神我欲見自性之相, 自性欲助神我之獨存, 於是產生主觀, 客觀聯合活動的現象界, 有如有眼不能動的跛子, 藉由與能動而不能見的瞎子合作達到目的
- 神我受三德束縛, 只有擺脫三德, 才能實現解脫
- 三德
- 心理上的心情變化和宇宙論上的宇宙發生的考察
- 薩埵: 明態
- 心理上傾向於探究事物的本源
- 物質上傾向輕快
- 羅闍: 動態,
- 心理上傾向傲慢, 貪婪和嗔怒
- 物質上傾向躍動
- 答磨: 闇態
- 心理上傾向於惰性和鈍感
- 物理上傾向沉重
- 自性是三德平均, 未分化的狀態
- 多苦觀
- 依內苦, 內在的疾病和憂悶
- 依外苦, 人畜造成的傷害毀壞等
- 依天苦, 宿命天災
- 輕視祭儀, 認為通過祭祀而得的樂有過失
- 知識論
- 現量: 五感帶來的知識
- 比量: 以現量為基礎而推得其他未知的心理作用
- 有前比量, 依據原因而推定結果
- 有餘比量, 依據結果而推知原因
- 平等比量, 依據特殊的類推作用
- 聖教量, 基於權威的知識, 好比吠陀
- 因果論:因中有果論, 因中已具果像, 只要開發, 即可生出特定之果, 如蛋生雞
- 未展開的是因, 展開的是果
- 基於此世界之無知, 推定並無第一原理之神, 從而走向無神論.
- 現象論
- 由自性生大, 由大生我慢, 由此生十六聚類(十一根, 五唯), 由此五唯生五大
- 這邊的生並非轉換或是進化, 而類似生產, 自性生大之後, 自性仍存
- 覺, 我慢在客觀要素的五唯五大之前
- 大:亦即覺
- 三德平衡被破壞而混沌未免的狀態
- 同時指著個人心理機關的別覺,也指稱蘊含世界性的總覺
- 大的稱呼出脫於奧義書中的大我
- 我慢
- 三德分別生出我慢的三態:
- 喜德的變異我慢, 闇德的太初我慢, 憂德的焰識我慢
- 數論著重有情, 世界觀的論述較少
- 有情論
- 有情由身心構成, 抱持神我才形成具備知覺和行動的有情
- 身體有二重組織, 細身與粗身
- 細身即靈魂身, 貫穿生死, 覺, 我慢, 十一根和五唯構成
- 粗身即肉體,
- 神我和身體的關係如同觀眾和演員
- 心理作用的本源是神我, 覺, 我慢
- 覺, 又名心, 心理機關最上位, 理性的機能, 司掌決智
- 我慢, 我執的機關, 我苦, 我想要等意識的來源
- 意, 司掌分別的機關, 類似佛教的第六意識 (manas)
- 十根
- 五知根:眼、耳、鼻、舌、皮膚
- 五作根:口、手、足、生殖器官、排泄器官
- 感知路徑
- 對象經五知根入內
- 意予以表象化
- 我慢視此為我所有, 賦予好/壞評價
- 覺給予最後決定
- 反影傳與給神我
- 心態論
- 精神內容的狀態, 人的心態是一時的, 不斷變化
- 心態轉換中, 其印象殘留在細身, 此印象名為薰習
- 薰習主要影響覺, 而結果為業或行, 記憶的原理在此.
- 人受出生前的先天心態, 和出生後的後天心態影響
- 八分說
- 覺的四個善面向和四個惡面向
- 法, 非法: 意志上的禁慾與德目
- 智慧, 無智: 理智上的智慧
- 離欲, 憂欲: 情感上的離世欲和內離欲
- 自在, 非自在 : 精神上的神通
- 修行與解脫的目標是自性與神我分離
- 讓屬於自己的神我, 自無數神我共享的自性分離, 全然以精神生活的獨立為目標.
- 瑜珈派
- yoga:抑制或結合
- 抑制肉體與感覺的動搖, 專注於精神之凝集
- 抑制五感, 捨棄對外的執著, 而歸於平靜
- 解脫主義, 主我主義, 寂靜傾向
- 亦為各種門派的一般行法
- 瑜珈起源背後哲理
- 基本上是數論派
- 數論派從以論上對身體與精神做觀察,
- 瑜珈則是從實際上抑制身體, 謀求精神獨立
- 抑制自性之中, 最有力的"心"之作用
- 以心作為一切精神現象的總府
- 心具備智識作用和情意作用
- 智識:記憶, 推理, 睡眠等
- 情意:無明, 我見, 貪, 瞋, 有愛
- 無明:常樂我淨的顛倒
- 我見:將心誤認為神我
- 貪:快樂的執著
- 瞋:不快的厭惡
- 有愛:肉身的執著
- 兩者差異在於數論走向無神論, 而瑜珈承認人格神
- 人格神被視為特殊的神我, 從未與自性結合, 永恆支配且解脫
- 特殊的神我有助於一般神我的解脫和獨存
- 設有咒語, 唵, 梵音, 宇宙第一音, 誦之, 念其意義, 依此生返照知, 障礙絕滅.
- 瑜珈體系
- 形而上的原理
- 精神之修練
- 王瑜珈 raja-yoga
- 實際的修行法
- 狹義的瑜珈
- 身體的行法, 修行的規則和方法,
- 作法瑜珈 kriya-yoga
- 神通
- 瑜珈結果之現世利益
- 解脫
- 瑜珈結果之最終利益
- 三昧品
- 三昧依據場合有不固定的意義
- 精神的統一, 可以指稱修煉時的凝集力, 也可以指稱修煉後達到的精神狀態
- 有心三昧, 專注一物的狀態
- 依據冥想寄託物從外而內, 而再分有尋三昧, 有伺三昧, 歡喜三昧, 自存三昧
- 無味三昧
- 無寄託物而心如死寂的狀態
- 對照佛教的四禪八定
- 修行法
- 慈悲喜捨, 同佛教
- 以慈心待他人之幸福
- 以悲心待他人之苦痛
- 以喜心待他人之有德
- 以捨心待他人之惡行
- 信, 勤, 念, 定, 慧, 同佛教的五根五力
- 信心, 精進, 意念思想, 四禪八定, 智慧
- 方法品
- 瑜珈八支
- 禁制: 不殺生, 不妄語, 不偷盜, 不淫邪, 不貪等
- 勸制: 持守清淨, 滿足, 苦行, 學頌, 念神等
- 坐法: 姿勢, 必須穩定且舒適, 不用勤策, 悠然自得以擴及於無限時, 可脫於相對.
- 調息: 專注呼吸的長短數處等
- 制感: 令感覺和對象分離.
- 執持: 心結合於一處
- 靜慮(禪那):執持而專注, 心境成為一體
- 等持: 即三昧
- 神通來自先天能力的開展, 但執著神通反成障礙.
- 瑜珈發展
- 智慧瑜珈
- 就關法內容作哲理性研究, 意欲以禪的思維探得宇宙真理
- 信仰瑜珈, 奉愛瑜珈
- 有神主義的瑜珈, 一心一向念神, 藉由純化的感情達到目的
- 作法瑜珈
- 以實際的意志方面為主, 坐法調息苦行等
- 瑜珈宗教意義
- 肉體修練以實現對現實意志的否定
- 減少煩惱慾望等
- 精神修練以建立對絕對生命的肯定
- 擴張絕對生命的理想鄉, 來自意志極度滿足而自主獨立的境界.
- 勝論派
- 有一個最高實體控制著極微及其形成萬物的組合。
- 將一切與概念對應之存在視為實有,以範疇性的分類剖析現象界.
- 並非直接繼承奧義書的概念, 思想內容上和順勢派與佛教的說一切有部相近.
- 教理
- 六句義 (概念)
- 實句義
- 形成萬有的要素的實體, 抽去性質, 狀態, 運動等候的純粹概念, 共有九種
- 純物質的地, 水, 火, 風
- 四者為物質元素, 由極微(分子)構成, 而物體的性質由其構成的細微帶來
- 物質之空的空
- 聲音之主體, 不涉及活動
- 現象界的時/方
- 時間/空間
- 生命體的我/意
- 我為苦樂欲等之主體, 非數論中不動之神我
- 意為心理現象的主體, 我對身體下命令時, 意為其使者
- 此兩者為非精神性的實體
- 德句義
- 附屬於實體的性質與狀態, 加以抽象畫後而得到的屬性概念
- 客觀的德
- 色, 味, 香, 觸 : 感官
- 數:數字的屬性
- 量:容量的屬性
- 別體:對事物有個別之感
- 合, 離:令人有分離者相合, 或相合者分離之感, 業之結果
- 彼體, 此體: 時方上的前後遠近
- 重體:重量
- 液體:流動之屬性
- 潤:黏著之屬性
- 聲:空特有之德, 耳根所對應之境
- 主觀(我)的德
- 覺:智識作用之因
- 樂, 苦, 欲, 瞋
- 勤勇:對欲與瞋的追求和迴避
- 法, 非法:薰習我體的結果, 於未來引生善惡之因
- 行: 惰性, 在心理上造就記憶, 在物理上讓物體有曲折而恢復的傾向
- 業句義
- 實體的運動
- 取業 : 與上方相合
- 捨業 : 與下方分離
- 屈業 : 與近方相合
- 伸業 : 與遠方相合
- 行業 : 平行運動等其他
- 同句義
- 概念與概念間的共通關係
- 包含有性, 即存在性
- 異句義
- 概念與概念之間的差別關係
- 和合句義
- 上面五個句義不可分離的關係, 如部分與全體的關係
- 其他句義
- 無說, 非存在句義
- 俱分句義: 非異非同的關係, 好比集合概念, 森林和樹木,
- 有能: 與實、德、業三句義和合,決定共同或個別造自果的必須之因
- 地之極微生成大地的原因
- 無能:與實、德、業三句義和合,決定三者不造自果以外之其他餘果必須之因。
- 教理
- 因果觀 : 無因則無果, 雖然如此, 無果並非無因
- 因果差別論, 因中無果論
- 和合因:實質不離其結果
- 好比材料構成產品
- 不和合因:非上者
- 好比他者影響, 異時異方的影響
- 依德生德:我與意結合, 生覺樂苦欲等德
- 以德為因生業:物體的重量為因, 產生下墜
- 以業為因而生德:取業而讓兩物相合
- 以業為因生業:反作用力
- 不可見與神
- 萬有變化時, 其不和合因稱為不可見
- 世界因此成立, 有情的命運受其支配.
- 世界為有情輪迴的舞台, 輪迴之因的業是世界成立的原因.
- 不可見做為不能解釋的事件的終極解釋
- 換言之, 不能解釋的事件, 透過不可見而歸因於有情之業
- 神格化不可見,大自在天以六句義創造且支配萬有
- 世界在極微聚集分散中輪迴.
- 有情論
- 人由八要素構成:主體的我和從屬者的意, 身體之助的軀幹和認識機關的五根
- 我是心, 意是神經, 根是感覺機關
- 軀幹由地的要素所構成, 而無水, 火, 風或空等
- 知識論
- 現量智在分為四和合生, 三和合生, 二和合生
- 四和合生:根境我意共同產生的知識, 一般的外界知識
- 三和合生:境我意共同產生的知識, 幻影如夢等產生的知識
- 二和合生:我意共同產生的知識, 純主觀的經驗知識, 如苦樂
- 比量智
- 見同比量:在一致關係中, 由一而推知其他
- 不見同比量: 在矛盾關係中, 由一而推知其他
- 修練和倫理觀和一般婆羅門無異
- 正理派
- 似勝論派, 注重概念, 承認極微, 主張聲無常論, 以句義稱原理
- 較注重論理, 好比知識論和推理辯論
- 教理
- 現世充滿苦難, 此因有生, 生之原因由於作業, 作業以煩惱為基礎, 煩惱以無知為根柢, 故我人若欲離苦必須滅無知, 其時, 因果系列滅去遂得解脫
- 類似佛教, 尋求滅去根本無明從而解脫
- 解脫之道在於知識, 而知識的來源在於論理性的議論.
- 以祭祀和禪修做實際的修行.
- 十六句義
- 量
- 以經驗為主, 非嚴格的知識論
- 現量 : 依據五感認識對象
- 比量 : 類推作用, 雖未實際用五感認識對象, 但依推定而得的知識
- 有前比量: 依據原因而類推結果, 有雲故下雨
- 有餘比量: 依據結果而類推源因, 有雨故有雲
- 平等比量 : 類推, 我的位置改變是移動的結果, 天上星體的位置改變也是其移動的結果 (錯誤)
- 譬喻量 : 由已知的知識推定欲認識的事物
- 我先有對老虎的知識, 然後看到動物, 由知識而知其是老虎
- 聲量: 可信賴者的教式, 來自權威者所說的知識
- 所量
- 知識的對象, 包含人生觀
- 人之組成:我, 身, 根, 境, 覺, 意
- 我: 欲, 瞋, 勤勇, 樂, 苦, 智, 同勝論
- 身: 身體由地大構成, 同勝論
- 根: 鼻根由地大, 舌根由水大, 眼根由火大, 皮根由風大, 耳根由空大, 同勝論
- 境: 地水火風空為五大, 對應其德:香, 味, 色, 觸, 聲為五境, 其中五大除空大外, 皆由極微構成, 同勝論
- 覺: 廣義的認識作用, 仿效數論獨立處理.
- 意:我與根的聯絡機關, 同勝論
- 人之命運:作業, 煩惱, 彼有, 果, 苦, 解脫
- 作業:人依據身口意覺的行動
- 煩惱:貪瞋癡, 似佛教
- 彼有:再生, 煩惱與業為依據的輪迴
- 果:形成輪迴
- 苦:輪迴的狀態
- 解脫:從輪迴解脫.
- 疑
- 對於能見之量與所見之量兩者之間的差異
- 因為疑, 因為不同人的不同差異而有爭辯和議論
- 動機
- 解除疑惑為議論的動機
- 見邊
- 議論的前提, 共通的真理
- 宗義
- 議論的主張
- 遍所許宗 : 各宗派普遍允許的宗義
- 先承稟宗 : 宗派傳承的宗義
- 傍準義宗 : 透過其他證明, 可以間接暗示的宗義
- 不顧論宗 : 獨立的自身意見, 最為重要.
- 論式
- 五支論
- 宗: 主張, 相當於三段論的結論
- 以有法稱小辭, 以法稱大辭
- 沒有連詞, 缺乏對推理的質量檢視
- 大體上都是全稱, 少特稱
- 因 : 例證, 似三段論的小前提中的媒辭
- 喻 : 類似三段論的大前提, 以譬喻方式呈現
- 正例為同喻, 反例為異喻
- 合 : 完整的小前提
- 結 : 重複主張
- 範例
- 五支論
- 宗:聲無常
- 因:聲所作性故
- 喻
- 同喻:如瓶等, 於瓶見所作性與無常
- 異喻:如虛空, 於虛空見非無常與非所作性
- 合
- 如聲為所作性
- 不如是, 聲為所作性
- 結:故聲無常
- 三段論
- 大前提
- 有所作性的東西都是無常的
- 非無常的東西都沒有所作性
- 小前提: 聲有所作性
- 結論:聲無常
- 作為大前提的喻, 範圍容易曖昧
- 以譬喻作立論容易有錯誤的大前提發生
- 大前提:住在水中的動物是冷血的, 好比魚 X
- 小前提:海豚住在水中
- 結論:海豚是冷血動物
- 喻比較大前提, 比較像是以範例作歸納
- 後以通遍來研究命題的合理性, 不過這塊完全在經典邏輯範疇下, 略過
- 思擇
- 審視論式正確與否
- 決了
- 做出決定
- 綜合九句義:
- 先說明知識的起源,
- 接著舉出欲求知的對象
- 由於每個人觀察所得不同而有疑惑, 為了解除疑惑而論理
- 論理以共通的真理為基礎, 闡述主張, 並將主張以論式型態表達
- 人人互相評斷論式, 最終做出決定
- 真論議 : 雙方依據論式正大光明的論理
- 紛論議 : 狡猾的論式, 以曲解, 倒難的方式獲得勝利
- 壞義論 : 只有指出對方缺點的勝利方式
- 似因 : 研究立論根據的誤謬
- 不定因, 因過於寬廣, 包含同喻和異喻
- 相違因, 因與宗義矛盾
- 問題相似因, 正反音皆有價值, 但缺乏決定性, 或許因為此事件缺乏拒中之法則
- 所立似因, 循環論證
- 過時因, 沒在正確時候出現的因
- 曲解 : 曲解對方言詞而變難的方式
- 語義的曲解, 不當擴張之曲解, 文辭之曲解
- 倒難 : 詭辯以破壞正確論法之論法
- 舉出24種類例, 多半是我論和聲論的詭辯例
- 墮負 : 議論場中敗北的狀態
- 以類例的方式, 定義出敗北的規則
- 自相矛盾/轉換立場/論述不完整
- 無法讓觀眾聽懂/觀眾聽懂對方的議論而己方聽不懂
- 正理派的辯證啟發印度的一般論理
- 佛教中龍樹等人, 和正理的尼夜耶經保持接觸且發展, 此稱古因明
- 陳那完整了因明體系, 此後稱新因明
- 因三相:遍是宗法性, 同品定有性, 異品遍無性
- 吠檀多派
- 依據奧義書組織其宗義, 發揮婆羅門哲學之精隨
- 以奧義書為中心, 視吠陀本意為闡述臻於解脫的哲理
- 主題為梵我論
- 吠檀多經
- 主要經典, 四章, 十六節, 一百九十二題目, 五百五十五頌
- 梵之定義
- 是精神的實在, 是萬有生, 住, 滅的計畫者, 同時也是材料
- 梵有具意志的人格, 為萬有的動力因
- 梵亦為成為萬有的素材, 為萬有的原理和質料因
- 此面相如同數論派的自性.
- 梵是唯一不二的實在, 縱使展開世界與友情, 梵自身並無分裂
- 梵自體永恆, 自由, 萬物的生滅是梵統一性的展現
- 吾人兆見一己之真我時, 可以到達梵的境界.
- 宇宙論
- 梵是宇宙的太原, 是其動力因與質料因
- 萬有是梵的發展, 也是梵的一部分
- 梵是有計畫性地展開宇宙
- 初有梵一人欲增值而創造世界
- 有情論
- 梵我一如
- 梵是全體, 我是其一部分
- 全體不等同部分, 兩者有別
- 脫離全體的部分不能獨立, 所以梵是保護者, 作者
- 部分的我亦具備梵性, 所以說本性如一
- 知我
- 認識的精神我, 個人我
- 知我為梵的一部分, 但無物質的生滅, 輪迴諸境而同一不變
- 個人我和機關結合而成現實的有情
- 有情活動時, 種種行為無論善惡將薰習個人我
- 輪迴論
- 死後, 具有梵智者趨於天道, 行善事祭祀者趨於祖道, 行不善者趨於第三道
- 天道: 修行而得真智, 之後歸入梵
- 祖道: 人類為主的輪迴觀
- 第三道:naraka, 地獄的概念
- 修行解脫論
- 預修:真智的助因, 履行吠陀中的義務, 祭祀, 布施, 苦行
- 正修:正入解脫之道, 禪定的修行
- 偏向王瑜珈和智慧瑜珈方面
- 修行者依託公案而一心思念梵
- 發生梵智, 從而降伏過去業而不生新業, 此即現身解脫
- 待殘身滅盡, 歸入於梵, 而為最終解脫
- 爾時智者振落善惡, 離穢而趣向最高
- 解脫之道, 於有限中感得無限, 於小我中實現大我之活動, 自由的精神生活.
- 曼多佉耶頌的吠檀多觀
- 發展奧義書的汝者彼也, 余乃梵也, 提出一元論
- 視現象界的雜多與變化為夢幻, 否定其實有
- 本體論
- 小我與大我無別
- 真正的實在, 只有在吾人心性不變常恆之我, 他人僅是非實幻影
- 大我如虛空, 小我如瓶中之空
- 瓶中之空雖非虛空所生, 但有同樣本質
- 瓶中之空由瓶所限制, 所以看起來和虛空不同
- 小我因身體限制而異於大我
- 瓶壞時, 瓶中之空與虛空融合
- 無身體限制時, 小我融於大我
- 現象論
- 認識論
- 世界或有情無非吾人心識所生
- 如同旋轉的火把, 能在黑夜中留下圓形的軌跡, 心識因動轉而呈現主觀客觀之相
- 本體論
- 摩耶論, 幻力論:現象界依大我之動轉表現自我
- 大我首先表現個人精神(主觀)
- 其次表現物之差而形成內外.(客觀)
- 修行即是打破此幻夢, 不滯於雜多與變化, 常磨智慧, 而達寂靜涅槃界.
- 受佛教影響深遠
- 取奧義書的唯一大原理 + 唯識派的唯識所變 + 中觀派的現象虛無說
- 商羯羅的吠檀多觀
- 以兩種態度對待問題
- 哲學性的上智, 真諦門
- 讓真我發揮本性, 於表象與概念的深處認識實在, 進而抵達實在之道
- 常識性的下智, 俗諦們
- 以經驗智為基礎, 觀察實在之道
- 無明論
- 上下智的分別基於無智, 又稱無明
- 而無明指的是主客觀誤判
- 將己身與現象心當成真我
- 將真我表象的身體和世界當真實存在
- 將非我(身體)當成我, 將非他(世界)當成他
- 從主客觀的認識論出發, 而致純粹主觀的不二一元論.
- 本體論
- 上梵
- 吾人本性的我, 是在現象心深處永恆不變之物
- 此真我擁有絕對不變的存在性, 超越空間, 時間, 因果而常存
- 此真我不為認識客體的知性, 所以無德, 無形, 無差別, 無屬性.
- 下梵
- 有德之梵有意志, 造作世界, 為最高階段的有情
- 人類依據經驗崇拜, 偶像他, 並賦予諸多善性.
- 世界論
- 幻影
- 宇宙實乃迷妄的產物, 無明的結果
- 心識動而生萬象, 心識不動則一切皆空
- 梵是幻師, 名色界是幻象
- 世界實有
- 世界之初獨有梵, 持無量種子力
- 梵依其意志, 將其種子力實現化, 成現實界
- 一定時期後, 梵再將此回收, 回到未變異前
- 如此輪迴為世界的實狀
- 有情論
- 大我
- 無所謂此彼之分, 只有唯一且常恆的我, 稱為最上我, 即阿特曼
- 小我
- 創造主之下梵的人格神
- 梵附加善美之限制時, 成為人格神
- 無數有情的人格我
- 梵附加劣等之限制時, 成為個人我
- 修行
- 吾人本是純淨的大我
- 真我常然, 離言說與名字之相, 不能說示
- 祭祀, 苦行, 禮拜人格神等預修, 最後藉瑜珈而實現解脫
- 解脫論
- 真解脫
- 無身解脫, 不經種種歷程, 當下即為梵
- 真我非從身體所出, 故彼為梵, 與梵融合
- 漸解脫
- 身亡後, 靈魂趨向天道, 止於梵界, 享受無限福報
- 羅摩笯闍的吠檀多觀
- 侷限一元主義
- 以梵為第一原理, 同時主張世界與有情實有
- 梵與人格神毗紐笯一致, 廣函數論, 瑜珈思想等諸家思想
- 以信仰主義為中心
- 重視人格神的信仰, 解脫需仰賴神之攝理
- 反對宇宙摩耶說
- 不同意抽象哲理的原理之梵, 而是將有活動, 有屬性的有德梵視為本體
- 知者本身, 並非主體, 只是我的屬性, 所以不將其視為常駐不滅的我體
- 商羯羅視我之主體為自照體, 但羅摩笯闍認為認識必有對境, 無對境則無知識.
- 本體論
- 物質與精神獨立, 且以梵之一元統轄
- 萬有之本體是唯一的梵, 即毗紐笯
- 包含無數個人精神和唯一物質
- 在世界之初, 眠劫, 個人精神或物質皆未展開, 此為梵之因態
- 梵依其意志, 展開自身
- 唯一物質展開為現實世界與有情身體
- 無數個人精神展開為有情的靈魂
- 梵本身成為世界與有情的支配者
- 此為梵之果態
- 梵之因果交替的原因
- 梵對個人精神造業給予賞罰
- 梵給予個人我解脫的機會
- 劫滅+業+神慈悲說
- 侷限一元論將惡業限縮在個人, 而不影響至梵本體
- 世界與有情觀和數論類似
- 個人精神來自無數神我, 身體來自唯一物質
- 唯一性的物質由喜憂闇三德所成
- 個人精神為無始無終的實體
- 不同點在於,
- 數論將神我視為無活動的非作者, 而這邊將個人精神視為活動的作者
- 數論將物質的結合視為迷的本源, 此處則將業視為迷.
- 數論的有情:神我+物質, 此處的有情:個人我+物質+梵之分身我
- 分身我作為有情內部的指導者
- 修行解脫
- 仰賴神, 解脫正度唯有令神歡喜, 依其家護而滅業種
- 奉愛瑜珈
- 薩達難陀
- 如同商羯羅, 認為梵唯一不動, 因無明之附加乃生現象
- 差別:無明從純智改為實在, 由三德構成
- 無明成為現實的深淺分四階段:
- 第四位(覺位), 慧位(熟眠位), 光位(夢位), 萬人位(醒位)
- 第四位
- 梵之自相, 無差別的平等位
- 熟眠位
- 我離對象, 唯以自己為對象
- 個人與世界尚未明顯對立
- 自在神 vs 個人我
- 夢位
- 細身, 人格產生
- 世界精神 vs 現象心
- 醒位,
- 物質產生
- 諸神 vs 有情
- 梵即是梵, 是完全, 無窮的理想實在
- 吾人和梵根柢相連, 余者梵也
- 吾人必須精進, 斷無明之擾, 讓自己成為梵
- 三位一體觀點
- 將梵不變的部分視為數論的神我, 變動的部分視為數論的自性
- 梵變動的部分受名, 色, 業影響
- 數論自性受三德影響
- 心, 身, 動
- 名, 色, 業
- 喜, 憂, 暗
- 精神, 物質, 能量
2024年2月20日 星期二
印度六派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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