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發點
- 探討世界宗教的最佳面目
- 宗教在神學和形而上學中揭示的真理
- 偏重宗教的普遍原則, 而非與土地人文結合的特殊性
- 不討論宗教歷史, 宗教機構, 或是獵奇風俗
- 宗教講的不是事實, 而是意義
- 印度教
- 人們要四個東西
- 第一, 人們要享樂
- 明智地去享樂
- 不要去追逐每個衝動
- 不要為了眼前而犧牲長遠目標
- 不要傷害他人以免遭受報復
- 享樂有其極限
- 不是因為享樂是邪惡的, 而是享樂太瑣碎淺薄, 不能滿足整體的人性
- 接著, 追逐俗世的成功
- 財富, 名譽, 及權力
- 成功是一種社會喜悅, 帶來自尊與價值感
- 成功的報酬亦有極限
- 財富, 名譽和權力具競爭性與排他性
- "想要用錢來澆熄追求財富的慾火, 就像是在火上倒牛油一般"
- "貧窮不僅是個人財務的減少, 乃是個人貪念的增加"
- 享樂與成功構成慾望之路
- 沒有否定這兩者的追求, 但是要記得公平與節制
- 當人對享樂與成功感到索然無味時, 印度教指引了一條棄絕之路
-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在這次輪迴走上這道路
- 第三, 人們追求責任
- 從獲得轉成給予, 不追求勝利而是要盡己之力
- 為了崇高的信念負責任去工作, 以群體利益取代個體利益
- 依舊是有限的滿足
- 人類還有對於永恆, 對於超越的追求
- 最後, 人們追求解脫
- 從有限解脫
- 期望擁有無限的存在, 無限的知識和無限的妙樂
- 往內尋找無限, 每個人之中都有無限, 這隱藏的自我與世界主宰的梵一致
- 內心的無限被撩亂的事務和虛構的自我掩飾
- 將掩飾抹去, 與有限的自我分離, 依附於整體, 而得無限
- 無限的存在: 認同於整體存在自然是無限
- 化去原先自我與整體的邊界
- 類似不同時間的自我被當成是連續性的存在
- 人不會單獨認同五分鐘前的自我, 而不認同十分鐘前的自我
- 無限的知識: 穿透一切事物的直觀洞見
- 知道"最基礎的知", 其餘皆是基礎的演化
- 無限的妙樂: 以整體看待, 個體的苦樂紛爭不影響系統內平衡
- 走向解脫的四條道路
- 不同人格適合不同的修行道路
- 共通點是道德,
- 自私的行為會固化有限的自我, 讓探索自我內的神性的行為變得困難
- 四種瑜珈
- 瑜珈: 同時結合與修行兩種意思
- 智慧瑜珈
- 通過知識來達到梵我一如
- 一種直觀的辨別力, 能將能知者變成他的所知者, 主體自身成為其認識的對象
- 辨識內心構成的表面自我, 以及之下的深層自我 - 梵我
- 知曉根本的存在即是存在本身 (第一因)
- 思考與反省我的界線, 認清小我與大我的區別
- 我既非主動者, 也非被動者, 而是見證人
- 將自我認同推到更深的層次, 與存在本身相連
- 汝即是彼, 沒有其他的見者, 聽者, 思考者或行動者
- 愛的瑜珈
- 如同基督宗教的講究愛神
- 全心全意的愛神, 可以削弱人對世界的緊抓不放
- 以奉獻的精神來達到解脫
- 梵以神的形象展現
- 而非智慧瑜珈中, 超越一切屬性的無限
- 神的形象, 其職責是將人心帶領到神而非形象那裏, 故神可以有千萬百個形象
- 業的瑜珈
- 嘗試在每日事物中發現神
- 全心投入工作, 每個動作都能將人帶向神
- 我為私利而做的每一樁事情 ,都在"自我"上增加一層, 隨之離神越遠
- 反之, 作為時不考慮自我, 使人與神更近
- 這裡的神, 可以是智慧瑜珈中, 個人存在核心的絕對者, 也可以是愛的瑜珈中, 具備他在性的人格神
- 在行動的有限我與注視行動的永恆真我之間劃出界限
- 自我認同從有限我轉換到無限我
- 在新的自我認同下, 真我什麼都沒做, 只是觀察著有限我的感覺流動.
- 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人格神, 出自奉獻的去工作
- 不去思考自己, 而向人格神交出一切
- 成敗不再對自身有影響, 工作動機不是成敗, 而是要站在神的一方
- 修的瑜珈
- 通過身心試驗走向神
- 透過冥想內省, 修行者直接體驗個人對內在超越者
- 專注深化到自我完全消失
- 即是日常所謂的瑜珈
- 生命的階段
- 學徒: 跟隨導師學習知識
- 家居期
- 始於結婚後, 生命的全盛期, 追求家庭, 成就和聲望
- 也就是享樂, 成功與責任的三階段
- 林棲期
- 退隱山林, 思索生命的意義
- 放下事業, 家庭, 世俗生活, 轉向追求自然界下面的真實
- 雲遊期
- 與梵結合, 降低個體性, 居無定所的雲遊
- 生命的位置 - 種性制度
- 好的方面來說, 種性制度原始精神上, 要求的是權利與責任的平等
- 婆羅門在擁有更高權利時, 也有更高的責任, 低種性反而被視為小孩被寬容
- 但是無法變動的階級, 自然的人性, 造就種性制度的腐敗
- 最高的真實 - 梵
- 無限的存在, 知識和妙樂
- 同時允許人格性的超人格性的最高神
- Nirguna Brahman
- 梵超越時間與空間, 沒有具體形態, 存在於所有生命體中以及普遍每處。
- 信徒專注於梵的永恆質特, 而不是受到其他名稱和形態的干擾.
- Saguna Brahman
- 梵具有形態, 身份和目的, 這些可能會隨著時間而變化.
- 教徒通過崇拜神像和不同的化身神祇來理解梵的浩瀚性質
- 創造的梵天, 維持的毗濕奴, 毀滅的濕婆
- 輪迴與業
- 輪迴
- 靈魂和身體的關係如同身體和衣服, 靈魂通過一連串身體的過程, 生, 死, 重生的循環構成輪迴
- 業
- 道德的因果律
- 思想 > 行動 > 習慣 > 性格 > 命運
- 生命的現狀即是其過去所作為的產物, 現今的作為影響未來的經驗
- 每個人都要為其現況負責, 為其未來抉擇, 偶然不存在, 只是無知的掩飾
- 但非命定主義, 人可以選擇怎麼怎麼面對命運
- 在靈魂的輪迴旅途中, 從享樂, 成就, 到責任, 被不同事物吸引, 直至新鮮感消失到無聊, 最後去追尋無限和永恆
- 靈魂結構的內在核心是梵, 但被個體自我的錯覺遮蔽
- 追求事物的變換過程中, 人會放鬆對物質和私利的追求, 降低個體自我錯覺的影響, 從而與梵同一
- 印度教的多元性
- 內部的一元論、二元論以及不一不異論
- 一元論 (Advaita Vedanta)
- 宇宙的終極實在只有一種, 即梵
- 個體靈魂 (Atman) 與梵本質上是同一的, 世間的多樣性只是幻象 (Maya)
- 二元論 (Dvaita Vedanta)
- 為梵和個體靈魂是永遠分離的兩個實體
- 個體靈魂即使在解脫後, 也無法與梵完全合一
- 不一不異論 (Vishishtadvaita Vedanta)
- 個體靈魂和梵既相互區別, 又相互依存, 如同身體和靈魂的關係
- 對外, 印度教認為不同主要宗教是通向同一目的的不同途徑
- 真理只有一個, 聖人用不同名字來稱呼
- 佛教
- 最早的原始佛教, 並不具備一般宗教常有的六面向
- 權威
- 宗教需要具備權威的機構和個人來指引
- 對外, 原始佛教反對婆羅門教的權威
- 對內, 佛陀臨終前, 希望人不要一昧接受書上或他人的轉述, 而應該以自己為依託, 以法為依託, 靠自己努力.
- 儀式
- 儀式是宗教的搖籃
- 原始教義並沒有儀式, 相信儀式和典禮的有效性是束縛人類基神的牢籠, 內心的淨化才是原始佛教的實踐主軸
- 玄想
- 宗教對形而上提出解釋 - 我們從何處而來, 往何處而去
- 世界永恆與否, 靈魂和身體的關係, 這些佛陀都不探討, 如同毒箭比喻, 人不該從實踐的艱辛道路走到沒結果的玄想道路
- 傳統
- 宗教有累積前代所學
- 佛陀認為, 如果教義不好, 跟著會引致損傷和苦難, 那就揚棄他們
- 恩寵
- 最終真實站在我們的一方, 宇宙是友善的
- 原始佛教仰賴自力
- 奧秘
- 超越常識的展現
- 佛陀反對實施神秘, 也反對修煉神力
- 原始佛教更像是一種哲學或生活方式
- 重視視個人的經驗和實踐, 強調通過修行來解決痛苦以達到解脫
- 不依賴外在的權威、儀式或玄想, 而是鼓勵人們向內探索, 覺察自身
- 四聖諦
- 苦: 人對生命的錯置, 無可避免地造就痛苦
- 集: 這些痛苦來自於渴愛, 為了個人滿足的慾望
- 生命是一個整體, 那些讓慾望主體增加隔離性的傾向, 因對抗這法則而造成痛苦
- 滅
- 治療目標是克服自私的渴求
- 道
- 實際的治療方式:八正道
- 正見: 下決心去了解問題
- 正信: 對解決問題有信心
- 正言: 覺察自己的說話, 時時檢討, 是否自私的言行
- 正行: 覺察行為的動機, 是否有過多的自我追求?
- 正生: 進行對他人有幫助, 而非傷害的工作, 謹記謀生是生命的手段而非目的
- 正力: 克制激情, 培養品德, 中道而行
- 正心: 時時自我省察, 保持對自我思想和感覺的關注, 不抑不揚的看待情緒
- 正定: 類似修的瑜珈
- 佛教生命觀
- 涅槃不是人格性的創造神, 但有著神性的概念
- 以無我反對印度教二元論中的精神實體, 神我
- 不反對輪迴與業報, 仍舊肯定意志是自由的
- 基本核心是, 這些問題不重要, 要處理的是當下的苦
- 換言之, 也許無法理解形而上的世界運行, 但是認清我欲非我, 就能降低欲望造成的苦, 而能入涅槃.
-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
- 大乘佛教的轉變
- 人可通過自力, 無需超自然之助而得解脫
- 人能藉由神性力量以及其賜予的恩惠而得解脫
- 修行最重要的是智慧
- 修行最重要的是慈悲
- 理想是涅槃的阿羅漢
- 理想是發大願的菩薩
- 菩薩行是條無數輪迴構成的長路
- 佛陀是聖人, 導師, 不過死了
- 佛陀是救世主, 永存不滅, 智慧無極
- 少形上學與世界觀, 少儀式, 注重冥想
- 詳盡的形上學與世界觀, 多儀式, 包含祈禱
- 禪宗
- 不以語言描述, 強調直觀的理解
- 不撫慰人心, 而以擾亂人心的方式, 刺激人對固有經驗的反抗
- 教外別傳
- 禪的邏輯和描述只有出自非常的一種經驗觀點才有意義
- 禪師決心要讓門徒獲得經驗本身, 而不許只用言談取代
- 發展出和諧, 清晰與安詳的生活哲學
- 一切即一, 一即無, 無即一切
- 金剛乘
- 佛教與西藏本教融合的產物
- 特色是主張在一生一世即可成佛
- 修行方式, 基於修的瑜珈做延伸
- 在冥想中與幻想的神祉做結合
- 在性愛與死亡過程都做為可以修行的材料
- 詳細化輪迴的過程, 而有轉世的設定
- 儒家
- 孔子的時代與問題 - 需要新的社會凝聚力量
- 之前的社會由習俗和傳統凝聚, 注重群體意識, 這偏向一種未經反省的團統
- 春秋戰國時, 國與國之間大量競爭需求, 讓智巧奇道流行, 從而個人主義和自我意識抬頭
- 從第一人稱複數變成第一人稱單數的思維方式
- 各家的答案
- 理性
- 美國立國的信念
- 社會凝聚是理性的選擇, 個體交出部分自由換取更多的保障
- 現實主義
- 法家
- 不對人性抱有期待, 認為人天生是貪心, 忌妒和好逸惡勞, 短視近利
- 不全然否定高貴情操, 只是高貴情操的數量不足以維持秩序
- 設定詳細的規則, 以罰賞規範人的行為, 藉此凝聚社會
- 愛
- 墨家
- 理想主義者, 認為透過彼此無差別的愛, 關心他人如同關心自己, 可以凝聚社會
- 愛明顯是善的, 而安排世界的神也是善的, 所以愛可以成為社會凝聚的答案
- 孔子的答案
- 規則可以限制人的行為, 但是不能提供意義和動機
- 愛在生命中有重要位置, 但是它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需要社會結構的支持
- 更重要的, 愛不是忽視關係, 要求一個人給與家庭成員和仇敵同樣的愛, 是反人性的
- 注重傳統
- 過去, 傳統是意願和態度的主要塑造者
- 藉由處心積慮, 刻意進行的傳統, 將意願和態度內化 -- 社會化.
- 有意的傳統
- 孔子的論語, 藉由故事和格言, 設計人性格應該成就的原型
- 人要控制第一而原始的天性, 發揮符合生活目的與理想的第二天性
- 以第二天性取代第一天性, 文明生活的紀律和必要性約束, 成為個體的內在律令.
- 第二天性
- 仁: 人與人之間的理想關係
- 對他人的仁愛以及對自己的自尊
- 一種由衷的向善情操, 於公勤奮, 於私移情
-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 君子: 人的理想型
- 發揮由衷的向善精神
- 時時保持自己的標準, 減低外在褒貶影響
- 尊重自己而能尊重他人
- 禮: 規範
- 規範
- 孔子認為人們需要規範, 因其無法聰明地決定生活方式
- 由規定的外在行為去影響人的內心
- 中庸
- 執兩端而取其中, 以沒有任何過分為指導原則
- 五倫
- 父子, 夫婦, 兄弟, 朋友與君臣, 構成社會生活的經緯
- 關係中兩者有不同的要求
- 父母要慈愛, 子女要孝順
- 年長者要和氣周到, 年幼者要尊重謙恭
- 統治者要仁愛, 臣下要忠誠
- 格外注重家庭內的關係, 以及對長者的照顧, 對幼者的關懷
- 德
- 道德典範的力量
- 尤只在統治上的發揮, 一種由上而下的道德力量
- 具備德的統治:
- 統治者有能力且誠心誠意的致力於大眾福利
- 統治者具有令人尊重的品德
- 人民感受上述二點, 而能認同政府
- 文: 音樂, 藝術, 詩歌
- 入世與集體主義
- 儒家的修行者, 會將自己置身於變動不斷的人際關係中
- 脫離群體與離開人類關係, 就無法定義"我"
- 換言之, 儒者的自我實現, 是在群體中, 不斷擴充個人的同情與移情, 由自身至家庭, 由鄰里至國家, 最後關懷整個人類.
- 儒家構成的社會, 具備顯著的實用性 -- 每當有需要時, 去大規模完成事物的本領
- 道家
- 道的三種意義
- 終極真實之路, 無法被知覺和以語言描述, 超越性.
- 宇宙之道, 一切自然之中的準則, 一切生命背後的秩序, 內在性.
- 人類的生命之道
- 三種道家
- 哲學的道家
- 道賦與在萬物上的東西為德
- 強調內省, 注重生命中與道相連的部分
- 以無為的方式降低德的損耗
- 無為, 是將個人行動和有意識的努力, 讓位於一種非出於自己的力量
- 無門無毒, 一宅而寓於不得已
-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 儒家以加法塑造第二天性, 道家則是以減法, 抹去干擾本性的部分
- 反對物質的追求(五色五音五味)
- 反對外來加附的欲望(他人有所以我必須有)和由此而生的競爭
- 主張一切價值的相對性, 以對立統一的角度去看待兩方
- 如善/惡, 主動/被動. 陰/陽
- 瑜珈的道家
- 氣; 生命的能量, 事物的變化, 都是氣運行的結果
- 強調修練, 以物質(進食, 煉丹等), 運動(太極拳) 和心靈(冥想) 的方式來增加氣
- 冥想類似修的瑜珈, 注重內在自我, 追求虛靜
- 將慾望和反感, 哀傷和歡樂, 高興與煩惱, 都放到一邊, 然後道便可在心中浮現
- 似以冥想追求梵的密契經驗
- 宗教的道家
- 藉由儀式, 將宇宙的生命力層層分配, 提供給一般人使用
- 豐富化的世界設定
- 伊斯蘭教
- 當一個人的生命順從了神, 和平就會降臨
- 特色
- 一神論
- 道德教義
- 在神的眼中所有人平等
- 古蘭經
- 如果基督是神的化身, 那古蘭經就是神的書
- 被創造出來的古蘭經, 是屬於無限的可蘭經, 通過文字與聲音具體化表現而成
- 具備無限的神聖真實性和現實的存在
- 以阿拉伯文誦經, 即有著神聖的性質
- 缺乏形上意義, 以教義為主, 宣告神的統一, 全能, 全知和恩寵
- 神學概念
- 神
- 在宗教的場合中排除偶像, 讓每個人將神性是集中在唯一且看不見的神上
- 神威嚴但仁慈, 有著天堂與地獄, 對於善惡有著無可妥協的決定性.
- 創世
- 神有益的行為創造了世界,
- 生命和物質皆為神所創物, 所以他們真實, 重要且美好.
- 最上等的創造物是人類, 但人類忘了他們神聖的來源, 這個錯誤需要被更正
- 人
- 人的責任就是將自己完全交給神
- 完全的屈服成為神的奴役, 從此自其他的奴役中解脫, 好比貪婪, 焦慮或是個人身份的慾望
- 最終審判
- 生命是一個短暫且寶貴的機會, 不要想得過且過的度過一生, 珍惜能信神的機會
- 最終審判會決定靈魂的去留, 天堂或地獄
- 教義核心
- 除了唯一真神, 沒有別的神明
- 要常常祈禱, 正規的祈禱, 提醒自己的渺小與神的偉大
- 要慈善, 擁有比較多的人要減輕那些不幸的人的負擔
- 遵守齋月, 透過禁食體會人的脆弱, 理解身為受造物的自身是有多依賴神
- 每個教徒一生中都應該去朝聖
- 社會規範
- 可蘭經訂定了相當實際的生活規範
- 好比禁止收取利息, 資本主義的債主變成事業合夥人
- 許多規範在當時的時空環境是相當寬容的
- 子女的財產分配, 不同種族的關係, 和異教徒的相處方式, 家庭組成等
- 當然, 以現今的角度來看, 又是另一回事
- 蘇菲教派
- 伊斯蘭教中的追求禁慾生活和密契主義教徒
- 以直觀的知識, 消滅自我意識, 或是對真主乃至萬物的愛去與神合一
- 可以用佛教的智慧, 空性, 慈悲來做對照
- 猶太教
- 簡言之, 為他者賦予了積極的意義
- 他者: 不為自己創造, 不為自己所控制之所有事物
- 不單指自然界, 也包含其他人, 或是命運
- 人在面對他者時會感到自己的無力和有限性
- 面對他者的態度, 決定這背後是否有意義
- 可以視其為混亂無序
- 也可以視其為非道德, 甚至敵對
- 也可以將其視為神, 好比雷神, 火神等等的自然神概念
- 猶太教將終極真實視為單一人格
- 此神是善的, 有愛心, 仁慈且正義
- 世界由此神所創造, 且以正義與仁慈的神為中心
- 於是透過與神的關係, 一切都有了意義
- 所有他者都是此神所創造, 存有與神相關的神聖性
- 出於神聖性, 一切背後都有意義
- 與其他偏心靈的宗教不同, 這樣的設定完全肯定自然和物質世界
- 人的地位
- 人是塵土和神性的混合體
- 人的肉體軟弱, 生命短暫
- 同時人又是神冠以榮耀與尊貴的存在
- 人的 自由意志不容懷疑
- 人通過自己的決定塑造命運
- 人有原罪
- 人應該是高貴的, 卻常常指是次等的東西
- 組合出的構圖: 脆弱且生命短暫的人, 有著高貴的本質, 因此必須去達成宏偉的目標, 透過一連串自由且必須負責的選擇
- 在一切中尋找意義
- 歷史的意義:神有目的的行動場所
- 道德的意義:神的本性是善的, 也要求人們同樣成為善的
- 公正的意義:神透過先知, 表現對社會正義和公正的要求
- 受難的意義:受難不是力量的壓迫, 而是神的警告, 是神對正義要求的強調
- 救世主的意義:一切將會改善的希望, 世界將會變得更好
- 基督教
- 宗教建立在耶穌的一生上
- 相較於猶太教強調神的神聖性, 耶穌更強調神的同情心
- 過度強調神的神聖性, 帶來的是將事物分潔與不潔的界線
- 而耶穌視社會的分界線為對神同情屬性的汙辱
- 耶穌願意與當時社會的罪人和被看輕的族群來往
- 神對猶太人的啟示太重要了, 不應該限制在單一民族.
- 核心信念
- 神絕對愛人, 而且不去考慮值得不值得
- 神對人勢不可擋的愛, 以及需要人接受這份愛, 並藉由他們向別人流去
- 體會到從神流到我們身上, 永恆而無限的愛的人, 必定能毫無保留的去愛人
- 愛我們的敵人, 並祝福詛咒我們的人
- 因為信心, 託付自己於神, 個體從而從死亡, 內就, 自我局限中解脫
- 這時愛的定義擴展到所有人類的美好品德
-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 神學概念
- 道成肉身
- 神在基督那裏以人身出現, 基督是神/人, 同時是全神與全人.
- 就神性而言與父同一, 就人性而言與我們同一
- 神關心人類, 願意代替人類受苦
- 放棄邏輯性而求情感上的依託
- 耶穌死後數百年, 由基督教大公會議定義出來
- 類似佛陀在大乘中的神格化
- 贖罪
- 人類的原罪是違背了神, 這是無限大的罪, 所以需要無限大的補償 -- 只能通過神來代替和支付處罰.
- 另一方面, 罪也指稱人從神那裏斷開和疏遠
- 三位一體
- 神是充足圓滿, 卻又是分為三的
- 藉由三個不同人稱, 神可以建構愛的關係, 以此保存神的本質, 愛
- 分支
- 羅馬天主教
- 教會具備宗教話語權
- 羅馬教宗以教會最高權威的身份, 針對普世教會, 就信仰或道德的重大問題所發表的正式聲明, 不會有錯誤
- 提供宗教儀式
- 出生, 長大, 結婚, 死亡的聖禮
- 告解和彌撒
- 較多新的教條
- 聖母始胎無原罪
- 聖母升天
- 煉獄
- 東正教會
- 1054年脫離羅馬天主教
- 主張神的真理通過教會的良心透漏
- 教會以提供儀式和團裡交流為主, 而不做太多教條上的指引
- 新教
- 因信稱義
- 對神信仰是善心的核心, 任何行為都應該伴隨著對神的信仰 (來自神的愛和對神的愛) 才有意義
- 沒有信仰的宗教儀式是不夠的
- 抗議原則
- 反對把相對的事物絕對化
- 神, 或是真理, 是種無限的事物, 以有限的事物去乘載, 都是種劣化.
- 偶像, 教條, 教會, 聖經或個人經驗, 都不能號稱絕對神聖, 而要求人們毫無保留的忠誠
- 原初宗教
- 口述傳統
- 教義、故事和信仰主要通過口頭傳播,例如神話、歌謠、史詩等,而非書面文字。這使得宗教的傳承更加靈活,可以根據不同的情境和聽眾進行調整。
- 與自然的緊密聯繫
- 思維方式偏具體、直觀,通過具體的事物和現象來理解和解釋世界。
- 對自然界抱持敬畏之心,認為自然萬物皆有靈性 (泛靈論 Animism)
- 山川河流、日月星辰、動物植物等視為神聖的存在。
- 注重實踐和體驗
- 通常與特定的部落或社群緊密結合
- 生活方式和宗教實踐也與自然節律息息相關,例如狩獵、採集、農耕等活動都伴隨著相應的宗教儀式
- 較少抽象的二元對立: 較少明確區分善惡、神魔。
- 結語
- 不同宗教之間, 有相似處有相異處, 沒有絕對的高低
- 宗教共通的倫理要求:謙遜, 仁愛, 誠實.
2025年2月3日 星期一
人的宗教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